责任督学基本职责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8-10-15 00:00:00 浏览次数: 次 【字体:小 大】 一、对学校依法办学行为进行监督。二、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。三、倾听各界意见,受理、核实相关实名举报和投诉,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督促学校及时整改。四、发现问题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,同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。五、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,促进学校不断改革创新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六、完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 分享到: 【打印正文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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